[车饰堂 讯] 国家审计署27日公布2008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》。公告指出,辽宁、湖北等16个省(市)在100条(段)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,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。(中新网2月27日电)
“此山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财”,这是古典小说里占山为王的江湖人拦路抢劫时的口头禅,可如今已经俨然成为我们现实中的一大景观。18个省市中有16个省(市),至2005年底已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,按现行标准还将收费195亿多元――我们几乎把公路当成了印钞机!要论直接的危害,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随意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,导致了“特权车”、“人情车”问题突出;二是少数管理部门机构臃肿、收入偏高,通行费收入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,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;三是部分收益没有用于公路再建设或偿还贷款,而是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、投资股票、发放奖金福利和对外投资等,由此滋生了种种腐败问题。长远而论,如此大的地域面积,暴露了多少社会管理方面的松弛与漏洞;如此大的不义之财数额,是社会道德与正义脸上难以复原的伤疤。
必须指出,这些不义之财的取得,依赖的是强势公权的庇佑,而那些被取得的对象,则都是处于公权之下的劣势。也正因为如此,公路收费暴露的种种问题长期以来不但为社会广泛诟病,近年来各地人大代表也曾屡次提出尖锐质疑。遗憾的是,我们不仅没有看到多少诚恳的回应,而且更没有看到问题有多少改观。面对已经查明的149亿元不义之财,难道我们还要继续漠视“买路财”沿着不义之路前行?如果那样的话,结果恐怕不只是“还将收费195亿多元”,而只能会更多。果真到那时,我们的社会良心将怎样咽下这只不义的“苦果”?
到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、制定完成任务时间表的时候了。我们能够控制收费公路数量、加大政府对公路建设的投入,我们能够对违规设站问题进行更积极的整改,我们更能够完善相关制度、规范收费公路经营权的转让。只要我们站在全社会的高度,什么地方利益、部门利益,只要不合乎法律法规的规范,只要不合乎社会良知与正义,只要不利于社会和谐与民生建设,我们就有一百个理由马上“叫停”!(责任编辑:王昆)